安检机显示包裹内竟藏着一颗“炮弹”?
更新时间:2018-01-05 10:20 作者:安检机厂家
地铁内惊现“炮弹”
12月21日中午12点,隆昌路站1号口安检处,安检机显示一名乘客的包裹内竟含“一颗炮弹”!
车站站长郜翔、值班站长方佳伟、驻站民警吴警官接到消息后相继赶至现场,并立刻对乘客的包裹进行例行检查,一枚“金色炮弹”出现在众人的面前。
携带这颗“炮弹”的乘客叶先生出示了本人的军官证,原来他是一名海军士兵,奉上级命令将这颗用废弃的炮弹外壳所制成的炮弹工艺品带至部队所在地,为荣誉室展示所用。
根据《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禁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有腐蚀性以及其他有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进站、乘车。
隆昌路站根据轨交管理条例规定,本着负责的态度,以安全为第一要素,暂扣了这只炮弹工艺品,并要求乘客开具相关单位证明。乘客叶先生对此表示无异议,在出示部队证明后,车站与民警允许其取回“炮弹”后由地面离站。
12月21日中午12点,隆昌路站1号口安检处,安检机显示一名乘客的包裹内竟含“一颗炮弹”!
车站站长郜翔、值班站长方佳伟、驻站民警吴警官接到消息后相继赶至现场,并立刻对乘客的包裹进行例行检查,一枚“金色炮弹”出现在众人的面前。
携带这颗“炮弹”的乘客叶先生出示了本人的军官证,原来他是一名海军士兵,奉上级命令将这颗用废弃的炮弹外壳所制成的炮弹工艺品带至部队所在地,为荣誉室展示所用。
根据《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禁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放射性、有腐蚀性以及其他有可能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进站、乘车。
隆昌路站根据轨交管理条例规定,本着负责的态度,以安全为第一要素,暂扣了这只炮弹工艺品,并要求乘客开具相关单位证明。乘客叶先生对此表示无异议,在出示部队证明后,车站与民警允许其取回“炮弹”后由地面离站。